办理婴儿出生公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3、医院开具的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4、由于美国和法国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1、传统线下公证处递交资料申请办理。
2、通过正规的代办中介机构在线进行申请办理,如:北京环球新东方,相比传统公证会更加高效。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婴儿出生公证怎么办理。大家可以学习到出生公证可以通过提交派出所或由人事档案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以及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来办理。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