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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民法:深化“案事人”三统管执行体制改革

2012-12-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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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昨天(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和完善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昨天(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和完善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大胆探索“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体现了工作管理、案件管理、人员管理从分散到统管的转变。

  俞灵雨表示,执行体制、工作机制改革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尚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执行积案逐年增多的势头有待遏制。三是少数执行法院和执行人员执行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俞灵雨说,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执行改革。首先,执行改革在科学论证、周密设计和长远规划方面要适应新情况、新问题,需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其次,执行机构改革还相对滞后,同级法院执行机构的设置和名称,以及执行局内设机构还要统一。最后,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尚未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转。

  俞灵雨认为,要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发挥公安机关以及基层政权组织工作人员协助执行的作用。尽快实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系统与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系统的链接,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和协作、配合机制。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的发生。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执行制度,研究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特点,对执行人员的序列、任职条件、职级、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在办理案件中的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和执行救济制度,完善财产查找途径,强化执行措施体系。”俞灵雨最后说。(记者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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