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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抓留下儿子 检察官落实监护问题

2012-12-19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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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个蹬三轮车的女子涉嫌故意伤害被抓,自己多年挣的辛苦钱放在别处无人看管,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不仅帮她联系到远方的家人妥善管理好钱财,还为她落实好儿子的监护问题。

  一个蹬三轮车的女子涉嫌故意伤害被抓,自己多年挣的辛苦钱放在别处无人看管,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不仅帮她联系到远方的家人妥善管理好钱财,还为她落实好儿子的监护问题。昨日记者获悉,这名刚刚被判缓刑的被告人给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09年6月,来蓉务工的妇女罗某与一位路人发生纠纷,动手将人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以她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向青羊区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侦监科承办检察官在看守所讯问嫌疑人罗某时,得知她在成都的租住房即将到期,她多年靠蹬三轮辛苦积攒下来的钱,由于现在无人管,有可能遗失。十分焦急的罗某将现金及一些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告诉了检察官,请检察官通知她家人前往她的住处收拾并保管。同时,罗某向检察官叙述了她在与被害人抓扯中也曾遭到对方殴打的情节。

  得知罗某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审查了案卷,发现侦查机关并没有取证罗某遭被害人殴打的情节,对此,在依法对罗某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了《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要求侦查人员查明案发当时的具体情况,并要求调取罗某的就医病历及病情证明书。同时,检察院办好了她委托的事项。此外,由于罗某已离异,检察院还与有关方面联系,妥善落实好了罗某在长宁县老家生活的11岁儿子的监护问题。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对罗某作出判决,鉴于被害人在纠纷的产生和激化过程中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对被告人罗某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了适用缓刑的判决。在解除羁押以后,罗某为表示对检察官的感激,将锦旗送到了青羊区检察院。(市检宣 青检 成都商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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