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复代理的特征

2014-01-17 22: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1.概念与特征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所产生的代理。复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没有复任权,不能...

  1.概念与特征

  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所产生的代理。复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没有复任权,不能形成复代理。法定代理人享有复任权。委托代理人仅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享有复任权:①本人事先同意的;②本人事后追认的;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民通意见》第80条的规定:“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属于民法通则第86条中的‘紧急情况’”。

  (2)复代理人是本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这意味着复代理人仍然要以本人的名义行为,而不是以代理人的名义行为。同时,复代理成立后,代理人并没有退出代理关系。复代理人有义务接受被代理人、代理人的双重指示。法律 敎育 网

  2.代理人在复代理中的“过错”责任:

  ①转托授权不明时代理人的责任。《民通意见》第81条规定:“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②代理人选任或指示不当时的责任。代理人对复代理人在选任或者指示上具有过错,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00条)。

  【真题研习】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三第52题)

  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

  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

  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必须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答案】AB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361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关联法条
  •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条 >
  •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六条 >
  •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一条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 >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