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本代理与复代理的区别

2015-03-05 14: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1)本代理本代理是指代理人由被代理人选任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2)复代理A.概念复代理,亦称再代理或转委托,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B.特征:...

  (1)本代理 本代理是指代理人由被代理人选任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2)复代理

  A.概念

  复代理,亦称再代理或转委托,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B.特征:

  a、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复代理人,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

  b、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

  c、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C.复任权

  代理人选任他人为复代理人的权利,为复任权。代理人的复任权因代理权发生根据的不同而不同:

  a、委托代理人的复任权,条件:

  (a)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b)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同意或者事后得到被代理人追认。

  (c)在紧急情况下,出于保护被代理人利益的目的,即使没有取得同意,代理人也可以进行复代理。

  △“紧急情况”必须同时满足:

  (a)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

  (b)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

  (c)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

  (d)不及时转托他人,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b、法定代理人的复任权

  法定代理人无条件享有复任权。因为法定代理发生的基础不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是法律规定,而且法定代理的内容具有概括性。但法定代理人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和监督应给予高度的注意。

  c、指定代理人的复任权

  指定代理人原则上没有复任权。指定代理人不能胜任代理职务时,应请求指定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但若为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可以在取得指定法院或指定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转托代理事务。指定代理人擅自转托代理事务的,应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因紧急情况而转托的除外。法 律教 育网

  d、复代理的法律后果

  复代理的法律后果,因具体情形的不同而有不同。简单说明以下几点:

  (a)复代理中的复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在复代理有效的情况下(包括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情形),代理人只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及对复代理人的指示有过错时,就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代理人对复代理人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c)如果不是有效的复代理,则由代理人对受托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876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