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通过手机操作向別人汇8000元钱时,因操作失误,汇到别人账上去了。经报警查看,卡主是福建男子,钱很快被取走。与该男子联系后,男子说前些年在荆门做生意时办了张银行卡,后回福建把卡弄丢了,不知谁捡了,这次取钱他不知道是谁取走的。现在我们报了警,警方说先去查看是谁取走的,若是男子本人取走的,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若不是其本人取走的,很难确认取钱者是谁,更不用说追回了。请问这事该怎么解决,对方这种不当得利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已经通过报警,由警察核实该款是否由该卡主人取走或者实际占有,如果是这种情况,按照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卡主人构成不当得利,公司员工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是被不知名的人取走,因找不到对方的详细信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都很困难。一般情况下,这种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