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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说法:将钱误存他人账户 该如何追回?

2014-10-2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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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如今,通过网络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直接操作进行转账支付,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经济往来,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错误和风险。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这钱?银行在...

  现如今,通过网络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直接操作进行转账支付,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经济往来,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错误和风险。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这钱?银行在此类事件中有无责任?因自己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如何追回?下面就根据案例来解决我们的疑惑?

将钱误存他人账户可依法要求返还

  张女士家住重庆沙区,给儿子张罗新房装修,为了支付装修房屋的物料费,从网上银行转账,不料由于匆忙和粗心,账号输入错误,也未留意核对收款人名字,鼠标一点,2.2万元即汇入了一个陌生账户!张女士核对账号时才发觉钱汇错了,情急之下,拿着打印的汇款记录报警求助。警方在和银行沟通后,电话联系到李女士,但被莫名飞来的“馅饼”砸中的李女士也一肚子委屈。

  “这个错误并不是我造成的,跟我无关。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还款。”李女士有些不耐烦,经过民警劝说,她不大情愿地表示可以把钱还给张女士,但张女士必须支付一些“精神损失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电话交流,李女士同意在派出所见面。张女士出具了身份证和银行交易凭证后,李女士返还了2.2万元,张女士也拿出200元表示感谢。

  【小编说法】

  小编认为,李女士的行为是错误的,张女士有权索回被误存的存款。

  本案涉及到一个不当得利问题,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并使得他人遭受利益损害。

  首先,李女士没有取得张女士存款的合法依据。即张女士没有向李女士支付存款的法定义务。

  其次,本案中倘若李女士拒不归还,由此所产生的收益也应全部归还给张女士。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相关司法解释也指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也就是说,李女士具有将款及其利息无条件返还给张女士的法定义务。

  再者,如果李女士执迷不悟,仍不肯归还,甚至企图强行占有,也就意味着张女士的损失已经由李女士的受益所造成。最后,是必须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的。

  另外,银行方面,是有义务协助当事人为其提供收钱人的相关信息的,积极主动地配合当事人和民警。

  有人不禁会问:要求对方返还钱有没有时效规定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当得利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两年诉讼时效之规定。

  温馨提示:以后通过网络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进行转账的时候,虽然将钱误存他人账户可依法要求返还,属于不当得利,但仍然要小心谨慎,这样自己也可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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