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质押式回购大多是在股东有迫切资金需求,但由于个人不愿卖股套现或是股东所持有股票尚在限售期内无法进行上市流通交易,而通过这种方式在一段时间内融入现金。选择质押式回购方式不但能够保住控股地位,而且又能筹到资金,资金的流入刺激企业股票在短期内上涨,所以是一种利好消息。但通常情况下这种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要用现金赎回股票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这就造成后期资金流出后,公司股票价格下跌,那么此时的质押式回购就是利空消息。
在回购期内,若质押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则会造成质押的股票价格满足不了维持最低资产价值的需要,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方会被要求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如果追加不及时,则有可能被认为违约,此时,资金的融出方便有权进行股票变现的售出或是股票拥有权的变更,那么,股票质押式回购就会成为利空消息。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1、国债回购业务中“融资”指:正回购。即以券换资,以债券抵押获得融资。一般需至券商柜台进行操作同时不开放散户进行正回购。
2、国债回购业务中“融券”指:逆回购。即以资换券,以出借资金获得被抵押的债券(该债券不属于逆回购方资产,仅表示正回购方抵押凭证,不可做其他操作)。可在交易软件、电话中证券委托的“卖出”通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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