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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物灭失后质权的效力

2012-12-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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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质押这种担保方式是出质人以质物作为质权人债权的担保,质权的标的物是质物,也就是说,质权建立在质物上,质物灭失的,质权无所依存,也随之消灭。质物全部灭失时,质权

  质押这种担保方式是出质人以质物作为质权人债权的担保,质权的标的物是质物,也就是说,质权建立在质物上,质物灭失的,质权无所依存,也随之消灭。质物全部灭失时,质权全部消灭,部分灭失时,质押存在于质物剩余部分。因质物灭失所得赔偿金,依照物上代位原则,应当作为出质财产。此处的“赔偿金”应作广义解释,不仅指第三人毁损质物的赔偿金,也包括质物的保险金,征用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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