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

2019-07-17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担保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担保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很多的贷款都需要提供担保人的,可是担保是有很多种的。就比如担保和连带担保,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呢?连带担保和担保之间是后者比前者的范围大吗?那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以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

  二、担保人不得行使欠款规定权利的情况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三、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担保人不得行使欠款规定权利的情况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担保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77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担保法律师团,我在担保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