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

2020-03-04 08: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担保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担保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签订好的合同想要生效,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这样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法上,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利益而签订的合同,那么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民事行为或合同无效原因而不生法律效力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担保合同。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

  二、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

  成立的标志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由此可见,保证合同只要签字盖章就已经成立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三、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保证合同一般只要签字或者是盖章了就代表已经成立了,也就是开始生效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担保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1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担保法律师团,我在担保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