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律师在法治功能承担上失衡带来的危险

2019-05-18 20: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律师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律师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律师在法治功能承担上失衡带来的危险去年夏天,我到中国西部和几十位兰州的律师同行交流,一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告诉我:他的儿子刚刚几岁,他以自己儿子命名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法治功能承担上失衡带来的危险

  去年夏天,我到中国西部和几十位兰州的律师同行交流,一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告诉我:他的儿子刚刚几岁,他以自己儿子命名律师事务所。他希望他的律师事务所能够传下去。这使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中国律师事业何以传下去,传到我们的儿子,孙子的手里?

  律师应当成为所有的社会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它服务的范围绝不应当仅仅局限在私法领域。律师应当为政府的依法执政服务,律师应当深知:一个专制的政府不需要律师。律师不仅要那些出得起钱的当事人服务,还要为那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应该深知:一个动乱的国家不需要律师。

  我们现今主要发展的私人律师,要知道,政府律师和公益律师缺失,使律师已经失去了他的两个最重要的当事人:社会的组织管理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我们知道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阶层已经呈现多元状态,大致分为10个社会阶层。第一个阶层是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就是那些官员了。第二阶层是国有企业单位的经理人员,主要指那些掌控国有资产的人。第三是私营企业主,也就是资本家。第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如律师会计师。第八是产业工人,他们原来是第二位,第九是农民,第十是失业半失业的人。

  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在我国古代,曾经一度出现和谐社会,就如汉代、唐代的短期的盛世,国家富足,人民安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是现代的和谐社会,不可能像汉唐在专制制度之下建立。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点是市民社会。我们社会改革和法治建设是政府主导,仅仅依靠政府主导是很难建设一个大国的法治大厦的。

  私人是为了保护其利益不被侵犯被迫请律师,政府什么时候才有请律师的需求呢?请律师主动性不会很强,除非人民对它监督。而人民有时候是个空洞的概念,在政府和人民之间,一个一个的公民如果没有被组织起来维权,人民就是一盘散沙。假如法治社会是一座大厦,市民社会就是大厦的地基,如果没有中间组织联系公民,那些个体的公民其实就像一粒粒的沙子,法治大厦是不可能在沙滩上建立的。

  对于中国律师缺乏政府和公益律师的现象,我主张优先发展公益律师。当公益律师发展起来,政府律师就会跟着发展起来。

  当前的上访现象,究其根源,正是由于缺乏政府律师,基层政府行为的失范侵犯了公民的权益。而在政府没有像开放私营企业那样开放民间组织,使得公民不能从基层的自治组织,公益组织,行业组织得到组织资源的维权帮助,或者说没有组织资源的救济,使得公民维权成本高昂,不得不运用最传统的手段向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上访。对于政府而言,解决上访的办法,就如大禹治水,不是堵而是疏。而疏的要点是加强和完善基层自治,发展民间组织(NGO,NPO),让公益律师在维护公民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律师协会不仅仅是私人律师(执业律师)的协会,它还应该是政府律师和公益律师的协会,甚至是那些具有司法资格的法官、检察官和议员的协会。

律师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02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律师法律师团,我在律师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