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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面对三难很无奈

2019-05-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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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辩律师:一个被扭曲的群体?捞人?捞钱?造假?教唆?律师犯案引发种种议论让中国刑辩律师形象跌至谷底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将

  刑辩律师:一个被“扭曲”的群体?

  “捞人”?“捞钱”?“造假”?“教唆”?

  律师犯案引发种种议论让中国刑辩律师形象跌至谷底

  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将在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案发生后,“捞人”、“捞钱”、“造假”、“威胁”、“教唆”、“炫耀”等形容他这个“无良律师”的贬义词见诸报端。

  在重庆“扫黑”风暴中遭受类似舆论谴责的刑事辩护律师绝不只是身陷囹圄的李庄,素以为农民工维权而深受各界好评的“民工律师”周立太,他此番因给开县老乡——“米老鼠”李义辩护而名声直落千丈,甚至被网友冠以“黑老大的狗头军师”的称号。

  毋庸置疑,刑辩律师的职业形象已经跌至谷底。刑辩律师究竟是个怎样的职业?他们正经历着怎样的“红”与“黑”?他们有着怎样的喜怒哀乐?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来到了中国的法律中心——北京,试图绘出一幅中国刑辩律师的群体素描。

  素以帮助农民工维权而出名的“民工律师”周立太对“黑老大的狗头军师”这一侮辱性称谓带给自己的压力与不快。因为给“米老鼠”辩护,他多少年如一日为弱势群体做的善事,仿佛都被人们“选择性遗忘”得一干二净。人们只记得:他给“黑社会老大”辩护。而据周立太自己透露,他接手这个案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事人的岳父与他相熟,律师费仅为5000元。

  刑辩:高危的行业?

  上周二上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昔龙急匆匆地赶到办公室。头一天,他刚“朝去夕回”地去了趟东北,会见身陷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有些疲惫,但没完没了的工作让许昔龙必须不停地奔走、不停地思考,他正在代理的案件,包括“黄光裕系列案”。作为温州人,已经从事了7年刑辩工作的许昔龙在“全民皆商”的家族中是个“异类”。

  李庄案发当天,许昔龙凑巧在重庆,他第一时间听说了北京同行“出事”的消息。案发后,有法律界人士惊呼“刑辩律师已经成为一个高危职业”,许昔龙的同事、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运恒便持这种观点,许昔龙却不这么看。

  赵运恒认为,工作性质决定了刑辩律师的风险系数偏高。“某些刑事案件掺杂有政治、‘民意’等法外因素,比如,为高官辩护、‘扫黑’都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一旦刑辩律师逞书生意气,把事态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法律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意外。”

  抱着“捞人”心态找律师

  许昔龙的视角有所不同:“任何职业都有底线,不守住底线,任何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可能出事。法官安全吗?上到黄松有,下到普通法官,一年下来,出事的有多少?刑辩律师出事的概率,就真的要高于公务员吗?”

  这几天,“捞钱”、“捞人”之类的字眼频繁地出现在许昔龙的视线里,他的内心泛起一阵悲凉。与此同时,“底线”一词也反复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李庄案的真相,法院还没判,谁都说不准。但有些报道有失公允、以偏概全,深深地伤害了我们的职业形象。我也在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舆论?不可能完全是无中生有吧?”许昔龙自省道。

  “业内的确有‘捞钱’、‘捞人’的律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抱着‘捞人’的心态找律师的。”许昔龙直率地说。从业7年以来,许昔龙已经记不清具体代理过多少起刑事案件了,但有一点他很确信:有相当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找到他,都是假定他“有能力捞人”。也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冲着他的业务水平登门求助的。

  在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看来,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主要是律师的关系网是否足够广,业务水平反倒是次要的。为了铁窗内的亲人能够少吃苦甚至不吃苦,有的家属在签订委托协议之前,要求许昔龙承诺结果。“根据法律规定,这个案子大概会怎么判?如果要判3年,你能不能争取到只判1年?如果要判1年,你能不能争取到无罪?”

  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这种普遍心态,许昔龙很无奈,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们解释:律师业是服务业,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的过程,而非“公关”和审判结果。律师可以根据法律知识预料结果,但无法、也不应承诺审判结果。“我无法给你承诺,你认为我行,就委托我;认为我不行,就另找他人吧。”

  许昔龙此言一出,许多犯罪嫌疑人家属扭头就走,他们只相信“关系”,他们要找的是“神通广大的律师”。但事实上,所谓的“关系”,未必靠谱。

  刑辩律师:一个被“扭曲”的群体?

  “捞人”?“捞钱”?“造假”?“教唆”?

  律师犯案引发种种议论让中国刑辩律师形象跌至谷底

  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将在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案发生后,“捞人”、“捞钱”、“造假”、“威胁”、“教唆”、“炫耀”等形容他这个“无良律师”的贬义词见诸报端。

  在重庆“扫黑”风暴中遭受类似舆论谴责的刑事辩护律师绝不只是身陷囹圄的李庄,素以为农民工维权而深受各界好评的“民工律师”周立太,他此番因给开县老乡——“米老鼠”李义辩护而名声直落千丈,甚至被网友冠以“黑老大的狗头军师”的称号。

  毋庸置疑,刑辩律师的职业形象已经跌至谷底。刑辩律师究竟是个怎样的职业?他们正经历着怎样的“红”与“黑”?他们有着怎样的喜怒哀乐?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来到了中国的法律中心——北京,试图绘出一幅中国刑辩律师的群体素描。[page]

  素以帮助农民工维权而出名的“民工律师”周立太对“黑老大的狗头军师”这一侮辱性称谓带给自己的压力与不快。因为给“米老鼠”辩护,他多少年如一日为弱势群体做的善事,仿佛都被人们“选择性遗忘”得一干二净。人们只记得:他给“黑社会老大”辩护。而据周立太自己透露,他接手这个案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事人的岳父与他相熟,律师费仅为5000元。

  刑辩:高危的行业?

  上周二上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昔龙急匆匆地赶到办公室。头一天,他刚“朝去夕回”地去了趟东北,会见身陷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有些疲惫,但没完没了的工作让许昔龙必须不停地奔走、不停地思考,他正在代理的案件,包括“黄光裕系列案”。作为温州人,已经从事了7年刑辩工作的许昔龙在“全民皆商”的家族中是个“异类”。

  李庄案发当天,许昔龙凑巧在重庆,他第一时间听说了北京同行“出事”的消息。案发后,有法律界人士惊呼“刑辩律师已经成为一个高危职业”,许昔龙的同事、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运恒便持这种观点,许昔龙却不这么看。

  赵运恒认为,工作性质决定了刑辩律师的风险系数偏高。“某些刑事案件掺杂有政治、‘民意’等法外因素,比如,为高官辩护、‘扫黑’都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一旦刑辩律师逞书生意气,把事态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法律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意外。”

  抱着“捞人”心态找律师

  许昔龙的视角有所不同:“任何职业都有底线,不守住底线,任何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可能出事。法官安全吗?上到黄松有,下到普通法官,一年下来,出事的有多少?刑辩律师出事的概率,就真的要高于公务员吗?”

  这几天,“捞钱”、“捞人”之类的字眼频繁地出现在许昔龙的视线里,他的内心泛起一阵悲凉。与此同时,“底线”一词也反复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李庄案的真相,法院还没判,谁都说不准。但有些报道有失公允、以偏概全,深深地伤害了我们的职业形象。我也在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舆论?不可能完全是无中生有吧?”许昔龙自省道。

  “业内的确有‘捞钱’、‘捞人’的律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抱着‘捞人’的心态找律师的。”许昔龙直率地说。从业7年以来,许昔龙已经记不清具体代理过多少起刑事案件了,但有一点他很确信:有相当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找到他,都是假定他“有能力捞人”。也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冲着他的业务水平登门求助的。

  在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看来,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主要是律师的关系网是否足够广,业务水平反倒是次要的。为了铁窗内的亲人能够少吃苦甚至不吃苦,有的家属在签订委托协议之前,要求许昔龙承诺结果。“根据法律规定,这个案子大概会怎么判?如果要判3年,你能不能争取到只判1年?如果要判1年,你能不能争取到无罪?”

  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这种普遍心态,许昔龙很无奈,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们解释:律师业是服务业,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的过程,而非“公关”和审判结果。律师可以根据法律知识预料结果,但无法、也不应承诺审判结果。“我无法给你承诺,你认为我行,就委托我;认为我不行,就另找他人吧。”

  许昔龙此言一出,许多犯罪嫌疑人家属扭头就走,他们只相信“关系”,他们要找的是“神通广大的律师”。但事实上,所谓的“关系”,未必靠谱。

  转向民事诉讼成趋势

  在此次重庆“扫黑”风暴中,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落马(并在羁押期间上吊自杀),重庆女律师胡燕瑜随之落马。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胡燕瑜与乌小青关系非同一般。

  某北京律师告诉记者,他早前曾与胡燕瑜有过一面之缘,人们在向他介绍胡燕瑜时是这样说的,“她是大律师,一个案子赚了4000万元。”

  “我当时心想,一个案子赚4000万元?她是律师吗?商人做生意才有可能一次性赚这么多钱。”这位律师当时心想。果不其然,胡燕瑜翻了船。

  这位律师对当时在场同行们的羡慕神情记忆犹新,他叹息道:“现在很多律师都以挣钱的多少来衡量‘大律师’、‘小律师’。这种价值观的扭曲,是导致这个行业存在顽疾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记者了解,同等业务水准的刑辩律师与民商事律师、非诉讼业务律师相比,收入要低许多,“差好几倍”。兴趣,是刑辩律师当初选择这一领域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不少刑辩律师向记者坦言:如果能够时光倒流、重新选择,我肯定不再做刑辩了。风险大,麻烦多,回报少,人太累。“目前,律师界存在刑辩律师转向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领域的趋势。”

  律师费为何有150万?

  案发后“捞钱”指责不断

  李庄在龚刚模一案中收取的150万元律师费更是引起了社会舆论广泛的讨论——律师费缘何如此昂贵?

  记者在北京了解到,北京市司法部门与物价部门并未就律师刑事辩护的收费设置上限。

  而在重庆方面,对律师收费上限的硬性规定也已于2006年12月1日废止,转而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吴家友“私收律师费”的行为正是违反了此规定。

  记者拿到了一份龚云飞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代理权限包括: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和法律顾问。代理费:150万元。有知情者告诉记者:“据我所知,这150万元还包括处理龚刚模公司资产的酬劳。”

  而这150万元也不可能全部落入李庄的腰包。首先,这笔钱需要纳税;其次,除了李庄,康达律所还指派了马晓军律师与其搭档。此外,李庄作为合伙人,需要从代理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份子钱”,以供律所维持正常运转。

  链接

  广州著名刑辩律师[page]

  因诈骗罪被判11年

  2008年5月21日,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判决认定广州著名律师马克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马克东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马克东在2001年代理涉黑人员宋鹏飞、赵文刚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时,“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手段,两次共骗取赵文刚人民币100万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高度关注,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刑法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们出具的论证意见书认为:马克东的执业中确实存在律师费未入账、声称与法官有关系可以帮助协调等违规行为,但其行为不符合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008年7月23日,来自广州、深圳的253名律师联名“上书”,向全国人大和司法部提请“关注马克东案,保障中国律师的命运和执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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