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被辞员工告联想 256万亿美元索赔被驳

2019-01-15 16: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北京报讯(记者张蕾)联想员工张先生在遭单位解聘后,称曾在原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吃下有毒食品,造成身体损害,因而在向单位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提出高达256万亿美元的

北京报讯(记者张蕾)联想员工张先生在遭单位解聘后,称曾在原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吃下有毒食品,造成身体损害,因而在向单位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提出高达256万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额。但张先生这一诉讼请求被海淀法院判决驳回。据悉,该案是建国以来基层法院审理的最大标的劳动争议案件。据悉,即便开出“天价索赔”,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也只需交纳10元的诉讼费用。

  据张先生称,去年6月5日他进入联想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5日。入职后他任质量测试主管,后任网站编辑主管,月工资标准为税前1.1万余元。今年1月18日,联想与张先生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在2月4日向他支付了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年假补偿等费用3万余元。

  张先生表示,公司是因他考核不合格才辞退他的。但他认为,公司应对他进行调岗,不应解聘。他还声称,在公司策划的旅游活动中,他因吃了公司发的有毒食品,造成身体受损。为此,张先生将联想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补发工资、加班费、奖金、公司克扣工资及5倍的赔偿金等870万余元,并索赔身体健康赔偿费共计256万亿美元。

  联想公司称,双方是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他们也向张先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及工资,因此现在张先生要求赔偿的870万余元没有法律依据。对于张先生所称的“有毒食品”问题更是没有事实依据。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联想公司与张先生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也已经支付了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虽然张先生称这是其受胁迫而签署的协议书,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从去年4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的收费标准统一降到每件10元。而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也取消了收费。由于相关仲裁、诉讼费用的减免,再加上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近一段时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中开始出现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漫天要价”的情况。但像张先生这样开出256万亿美元“天价”的尚属首例,此前出现过20万、50万、100万的索赔请求。

  该案主审法官贾冬梅告诉记者,在这类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期望值较高,一般很难达成调解,因此往往导致此类案件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 [page]

  法律人士表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当事人不需按照诉讼标的多少来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诉讼成本较低。但劳动者也不应因此滥用诉权,漫天要价,造成诉累。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487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