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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将被监控

2019-01-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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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今后,如果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超过了一个月,或者一个月内连续就同一件事被投诉两次,就可能被劳动部门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劳动部门将指定一名监察员跟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今后,如果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超过了一个月,或者一个月内连续就同一件事被投诉两次,就可能被劳动部门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劳动部门将指定一名监察员跟踪监察,企业将被列为监控对象。
  昨日上午,厦门市政协就《关于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展开了视察和座谈,并听取了承办单位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的办理情况汇报。劳动部门表示,这是厦门近期为加强企业用工监督而实行的新制度。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他们已建立重点劳动监察对象管理制度,有下列四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重点劳动监察对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上访事件;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多数企业以月计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就同一事件发生两次以上投诉事件;使用童工。

  建筑工地拖欠工程款(工资)一直是让主管部门头痛的问题。目前,劳动部门和建设部门协商建立了建筑工地工程款(工资)纠纷通报制度,通过两个部门的配合,一批违法用工引起大规模纠纷的建筑企业被曝光,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被清退出厦门市场。有关部门还将有严重欠薪劣迹的企业通报给人民银行,纳入全国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劳动部门还将着手建立劳动工资报备制度,组织企业设立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在工资发放前三日内将工资存入账户,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对未及时将工资存入账户的企业,将通报劳动保障部门处理。

  此外,在海沧、同安、集美等区,已开始试行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劳动保障信用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建立保证金专户,并要求建筑企业在招标时需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信用证明。目前,这两项制度在试用项目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正积极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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