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下午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今天(16日)起,凡年龄在56-59岁之间的北京市城乡女性人员可以开始申请办理福利养老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者即日起可到街道社保所办理。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2008年12月31日前,女性已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且不享受《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五项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办理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按照此项规定,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从2月16日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待遇从2009年1月补发。
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此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需要申请办理的市民请在截至日期之前抓紧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