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明年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

2019-01-01 13: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经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经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省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省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限制性、歧视性政策,这一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自于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加快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才能逐步从体制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浙江省还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今后,凡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和办理相关手续。城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对求职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

  据悉,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成立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将加大财政投入,把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经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597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经济法律师团,我在经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