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01-01 2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经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经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删去第四十条。本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四十条。

  本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经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94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经济法律师团,我在经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