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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称电视台对电视购物广告负连带责任

2019-01-06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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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5日,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电视购物出现违法问题,电视台应负连带责任。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广告法》,电视台对广告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不只是要审查是否

  25日,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电视购物出现违法问题,电视台应负连带责任。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广告法》,电视台对广告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不只是要审查是否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的登记,还要审查广告内容。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明令禁止的广告仍然播出,说明电视台显然没尽到审查义务。

  国家广电总局近期将对上星的各地方卫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如果效果不好,将考虑彻底“叫停”各卫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

  对电视购物广告存在的诸多问题,市消协先是进行曝光,随后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出6项建议。11月18日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周五,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相关人士与市消协进行了沟通。随后,广电总局责令相关电视台立即停播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包括睡睡瘦减肥脐贴等广告已经从12日凌晨起停播。

  在上周北京市消协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后,“睡睡瘦减肥脐贴”电视购物广告已经悄然停播了。昨天下午,记者从北京市消协得到证实: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已与消协进行了沟通,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涉嫌违规电视购物广告。消协表示将考虑与正规电视购物企业建立化解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

  北京市消协11月12日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

  面对电视购物出现的诚信危机,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担忧,他呼吁,应对电视购物节目和相关企业引入事先的资质审查,从源头控制广告和商品质量。

  “如果行业整体不诚信的局面再得不到扭转,将变成另一个‘传销’。”武高汉指出,目前电视购物的不诚信主要表现为“广告虚假”、“质量不实”等问题。而电视购物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其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水平都有待提高。

  近几年来,随着不少电视购物的问题产品出现,不少消费者对电视产品秉持着“爱理不理的”心态,不过商家也不是省油的灯,找那些大牌明星当代言人就成了近期商家们的砝码。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会长王文学表示,首个《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最迟明年出台,目前正在抓紧起草。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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