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户 外 广 告 设 置 申 请 表
编号:
申请单位
设置地址
设置时间
设置形式 设置性质
设置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内容 (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注: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请阅申请表背面,相关内容参考填表说明。
咨询电话: 3221209 3214600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制
申 报 材 料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份(此申请表复印有效);
2、设置地址的地点示意图一份 (附在设计效果图右下角处);
3、申请单位的合法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所发名称预审核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属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相关证明;
4、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图(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 一份;提供设计效果图电子光盘。
5、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
6、产权方(出租方)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牌(含招牌)的证明或协议。
7、产权方(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土地证等)。
8、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气象、规划、建设、公安、园林等)的意见.
审 批 程 序4、一周内必须开工,一个月内必须竣工。因故需申请延期
5、竣工后凭开工手续及验收材料清单到办证大厅市政窗口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换发户外广告设置证
3-1、十五日内办理开工手续,并提交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限于对大型户外广告牌或经审核需提交的项目)。
2、初审通过后由市政窗口交局相关部门审核(五个工作日)
3-2、一个月内办理退件手续,否则按作废处理
审核不同意
注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