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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牵头工商辅助 七天后强拆违法广告牌

2019-01-0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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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即日起,广州所有建筑物楼顶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或招牌,如若限期不拆,除将被强制拆除外,还有可能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市城管委一周内连发三通公告,昨日给出最后期限

  即日起,广州所有建筑物楼顶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或招牌,如若限期不拆,除将被强制拆除外,还有可能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据了解,针对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处理,市城管委在一周内已连发三通公告,并在昨天给出自行拆除的最后期限——本月20日以后,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明确城管牵头工商辅助

  昨日,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获得市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办法》明确了城管委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主管部门,工商是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主管部门。以后,市民如果发现有违规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可以统一向市城管委投诉,而不再是以前“多头管理,谁也不管”的尴尬局面了。

  《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强制清理或者拆除。强制清理或者拆除的费用由设置人承担,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设置证不超三年

  《办法》还规定,凡是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时申请材料齐全的,城管委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据了解,“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限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电子显示牌(屏)类户外广告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办法》实施之后,BRT快速交通候车亭户外广告和中国电信公用电话亭户外广告位置将成为正规户外广告的试点。

  珠江两岸合法广告或有赔偿方案

  根据有关部门分别在2008年和2009年作出的通告,珠江两岸建筑物楼顶广告必须予以清拆,到目前为止,尚有16块广告牌没有拆除。据了解,其中一部分广告牌,确实是在通告发布前,通过合法手续办理了广告设置许可的。

  对此,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表示,合法办理手续的广告牌,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与设置单位协商,可能会有赔偿方案。

  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昨日还介绍,在公共资源广告位的定义范畴中,并没有楼盘小区,因此小区的广告位不得拍卖。

  待拆广告牌700宗 白云天河所占过半

  新快报讯 继前日公布了各区须清拆的违法广告牌、招牌的数量后,昨日市城管委又通过其官网发布了多个区主要道路楼顶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列表。根据列表,全市需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总数超过700宗。其中,白云、天河两区违法和过期户外广告招牌数占总额过半,各需拆299宗和150宗。[page]

  公益广告牌也被拆除

  从列表可以看出,白云区和天河区的户外广告招牌体现出两大特点:一是楼顶商业广告数量密集;二是商业招牌制作面积大、成本高,尤其是在繁华的商业街区。清拆名单中,既有著名企业的广告,也有各大医院、银行和酒店的招牌,甚至连体育西路的公益广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赫然在列。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称,本次对于户外广告的整治是对事不对人,不管什么单位都一视同仁。

  户外广告商面临困境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自去年便停止了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续期,目前市内的户外广告牌,除了珠江两岸部分,其余均已过期。这使得大部分户外广告公司既无法更换广告牌内容,也不能续约到期广告,更刊登不了新的广告。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部分户外广告公司一方面仍须如约向地产业主交纳租金,一方面却因为无法顺利履行与广告客户的合同而被拒绝支付广告费。如今,户外广告公司面临着更大的困境,众多户外广告都将以违法广告的身份被拆除,但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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