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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将放宽

2019-01-07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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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试点地区具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贸易结算。依据这一精神,副省长

  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试点地区具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贸易结算。

  依据这一精神,副省长宋海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进口业务为突破口,大力鼓励和引导非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而备受关注的新一批试点企业方面,广东省上报的第二批3000多家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已上报,正在审核过程中,获得批准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不仅如此,记者获悉,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主管部门表示,企业筛选工作将尽可能满足企业参与试点的愿望。“已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地区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和引导银行、企业拓展试点业务;尚未发生试点业务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启动试点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会议表示。

  全省累计办理56.55亿元

  广东外经贸总量多年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在首批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的5个城市中,广东独占4个。

  来自广东省金融办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中旬止,全省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67笔,金额56.55亿元,占全国的52%。

  其中,进口32.73亿元,占57.88%;出口9.95亿元;占17.60%;服务贸易等其他经常项目收付款金额10.73亿元,资本项下境外直接投资金额3.14亿元。深圳、广州、珠海和东莞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分别为21.41亿元,11.17亿元,9.35亿元和3.08亿元。

  据记者了解,虽然试点初期限定是在港澳地区和东盟地区,并只有500家企业率先参与试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很多有需要的企业和有要求的地区外国客商,有关部门还是按实际需求情况酌情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罗伯川坦承,受各种原因影响,目前广东开展试点业务的企业数量仍然非常有限,结算规模总体较小,与社会各界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效果显著

  毋庸置疑的是,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对外贸企业有巨大的积极影响。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郑建荣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稳定外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实际上,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已升值21.0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更多次表示,人民币面临较强的升值压力。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国内出口企业直接减少了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结汇收入。

  据省外经贸厅的测算数据显示,按广东出口收汇85%为美元结算、收汇率为96%测算,2007年广东一般贸易出口1050.1亿美元,结汇少收入203.2亿元人民币;进料加工净出口728.7亿美元,结汇少收入143.18亿元人民币;2008年广东一般贸易出口1163亿美元,结汇少收入375.26亿元人民币;进料加工净出口854.7亿美元,结汇少收入273.2亿元人民币。[page]

  郑建荣还表示,国内企业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不仅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还有利于节省企业外汇交易费用,缩短汇款周期,以降低经营成本。

  采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提前为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在进行结算时通常委托银行进行远期售汇和调期交易等金融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多数商业银行,一般收取交易金额的2.5‰-5‰交易费用。

  据测算,如果以平均2‰的兑换成本计算,仅按1000亿美元的结算规模来计算,就可节约兑换成本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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