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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管辖

2018-01-3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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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的生活发生纠纷时,我们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要不要通过法院起诉去解决的问题,还有需要到哪个法院去起诉的问题。在我国,原告当事人在就某事向法院起诉时应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以下找法网小编带您一起去具体了解下子女抚养纠纷管辖的相关内容。

  对于大多数的民事案件而言,原告当事人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这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管辖确定规则解析:

子女抚养纠纷管辖

  1、原告就被告。

  这是关于管辖权确定的一种原则,意思就是原告如果要起诉被告,那么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成为户籍所在地法院,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地方。

  2、原告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财产和赔偿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执行被告当事人的财产,选在被告当事人的住所地就比较方便法院去执行。

  例如,小李是江苏南京人,欠了4万块钱一直不还,原告当事人想要起诉小李还钱,那么此时应当到小李的户籍所在地即江苏南京的某区法院去起诉。

  3、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住所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是有管辖权的。

  例如,小汪的户籍是安徽宿州,因外出打工,常年居住在广东广州,那么安徽宿州就是小汪的户籍住所地,而广东广州就是小汪的经常居住地。如果想要起诉小汪,那么应当到广州的区人民法院去起诉。

  二、特殊管辖规则: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童童是未成年人,如果对童童的指定监护人不服的,那么需要到童童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发生纠纷时,大家只需记住“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可,在理解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记忆。之所地会有上述原则的例外存在,是对双方当事人利益考量和维护的一种结果,更加有利于执行案件的判决结果,真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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