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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2020-03-10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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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处理离婚,是一个人一生所面临的最困难的挑战。没有一个单一的策略能减轻离婚带来的痛苦和损失。很多人认为精神病人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其配偶,但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那么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欢迎阅读。

  一、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另外,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二、精神病人离婚案中如何认定精神病

  1、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轻重程度,进而确定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加以确认作为证明材料使用,但应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指法定监护人)无异议为限,或由其他证据或事实相互印证作为判定证据;

  3、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当然,仍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一般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也包括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其长期的生活起居等基本情况的感知认识。

  三、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怎么行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这一问题。大家可以学习到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法院会把握一个大的原则: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至于说孩子和谁在一块生活更有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比较大的。正因如此,最高法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来规范法官的审理和判决。所以,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背后的考量是如何实现对孩子利益和成长的更好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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