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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三个月闪婚了 孩子不到1岁就离婚 抚养权该归谁

2015-06-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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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破裂了,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孩子。近日,一起离婚案让法官犯了难:一边是疼爱孩子但没有收入来源的妈妈,一边是工作稳定家庭条件不错的爸爸,两人都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13年3月,小玲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同年的小军,两人相识不足三个月便闪婚。但婚后,两人经常发生激烈争吵。

  去年,小玲与小军生下一个儿子。本以为有了孩子,夫妻关系会有所改善,然而双方矛盾依旧。

  尚处于哺乳期的小玲,向芦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军离婚。小军同意离婚。

  双方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互不相让,法官只能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小玲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生了孩子后没有收入来源,即使小军离婚后按月给予抚养费,其单独抚养孩子也会比较困难。小军则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条件很好,父母可以帮忙带孩子。

  法官将这些利弊给小玲分析了,并了解到,她主要担心孩子太小交给小军和老人很难照顾好,于是找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小军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由小玲将孩子抚养到三岁。小军定期给予抚养费,三岁孩子上幼儿园后,再由小军抚养。此后,小玲无需给予抚养费且可不定期看望孩子,这一方案双方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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