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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住一起算假离婚么

2019-07-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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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计算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没有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书复婚时仍有效,离婚协议约定归你的财产。那么,离婚后还住一起算假离婚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还住一起算假离婚么

  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法律已经取消“非法”同居这个概念了。离婚后住在一起,虽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也不会干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理解为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并作出处理。

  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

离婚后还住一起算假离婚么

  二、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区分

  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

  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后,再次确定同居关系的。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符合男女双方实质婚姻要点,应当尽快补办婚姻登记。未补办婚姻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上同居关系是不承认的,双方同居时的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开来。

  三、同居期间财产问题。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能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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