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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的处理原则

2019-11-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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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怎样区分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呢?找法小编在这里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详细解说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原则。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原则是划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同...

  导读: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怎样区分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呢?找法小编在这里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详细解说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原则。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实以后,未经合法登记,而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系同居关系,而不能成立事实婚姻。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

  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原则是划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

  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划分

  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财产的所有人。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同居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page]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划分[/page]

  一、共同财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①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②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③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④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⑤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下列财产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第 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page]同居期间的债务处理规定[/page]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

  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知识总结:同居共同财产的划分是按照一般的民法理论来确认的。在同居之前,为预防同居后出现财产纠纷,就首先要彼此做好约定,并且要留书面协议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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