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母在我5岁的时候病故,第二年我父亲。姑姑怕我跟着继母生活受委屈,就将我接到她家居住,一住就是20年,连我结婚都是我姑姑一手操办的。我虽然也不断去看望父亲,但我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是依靠姑姑一家人。父亲不幸于三个月前遭遇车祸身亡。继母是无工作,也没有生活来源。半个月前她来找我,让我承担赡养她的义务。请问:我是否有赡养继母的法定义务?(刘畅)
刘畅同志:
对继母有无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这就是说,如果继母嫁过来以后,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当继母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子女就应象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履行赡养义务。但是,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未曾受过继母的抚养教育,在这种情况下,你对继母就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是因为,你与继母未共同生活过,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当然,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基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你的继母毕竟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几十年,虽然你对她无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又愿意赡养年迈的继母,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同时,这也是社会所提倡的。如果你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的话,也要注意一下和她说话的方式方法 ,尽可能不让老人伤心。
附带说一下,如果你继母有亲生子女,他们对亲生母亲就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赡养义务。如果老人无亲生子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