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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法院讨赡养费只为见儿子一面

2014-10-1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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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年总也见不着儿子的面,57岁的刘某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原本身体不好的她每月吃药就要花费不少钱,自己生活拮据没啥收入,儿子又很少露面。无奈之下,母亲把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也想借此机会见儿子一面。...

  一年总也见不着儿子的面,57岁的刘某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原本身体不好的她每月吃药就要花费不少钱,自己生活拮据没啥收入,儿子又很少露面,无奈之下,母亲把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也想借此机会见儿子一面。近日,道里区法院判决宋某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刘某今年57岁,儿子宋某婚后就和媳妇单过,老伴3年前去世后刘某就一直独居。宋某在当地做买卖,结婚后就很少回母亲家,有时候一年都见不上几次面,更别说一起吃饭了。刘某以务农为生,她每月收入不多生活拮据,而且岁数大了后还得了糖尿病等疾病,每个月都要在医药费上花费不少钱,刘某多次给儿子打电话,儿子总说很忙。于是,她一气之下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宋某每月给自己1千元赡养费,儿子辩称,母亲做农活种地有收入,所以不同意给那么多。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刘某有权要求儿子宋某给付赡养费,因宋某未与母亲共同生活,刘某虽然每年有1000多元的土地收入,但不足以支付医药费及日常生活开销。因此,根据相关收入标准,道里区法院判决宋某每月给母亲刘某赡养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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