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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掏母亲赡养费 妹妹将他堵在超市里

2015-03-1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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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九龙坡一47岁男子原本与妹妹商量好每人每月都要给8旬母亲一笔赡养费,可他常找借口不回家也不给钱,没想到,妹妹找到了他工作的超市,大闹一场。3月10日晚,石桥铺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称:有一顾客在X...

  九龙坡一47岁男子原本与妹妹商量好每人每月都要给8旬母亲一笔赡养费,可他常找借口不回家也不给钱,没想到,妹妹找到了他工作的超市,“大闹”一场。

  3月10日晚,石桥铺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称:有一顾客在XX路YY超市闹事。

  原来,报警人是一名彭姓男子,今年47岁,在XX路YY超市上班。他所说的前来超市闹事的顾客,是他的亲妹妹,41岁。这兄妹俩老家是巴南的,家里还有一位80岁的老母亲,此外还有另外两姐妹。由于老母亲已经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上只能靠四兄妹接济。原本,大家商量好每人每月给老母亲200元赡养费,而且每月还回趟家看望母亲。但是,这哥哥一会儿说自己工作忙走不开、工资没发,一会儿又说分家不公、妹妹们有私心等等,既不回家也不给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养为为防老”,原本应该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大哥却不承担赡养义务,让妹妹感到不可理解,平日里和哥哥多次在电话里吵闹,但都无济于事,几人的感情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着急的妹妹就赶到哥哥上班的地方来找哥哥,这一见面两人又开始吵的不可开交,后来哥哥就报了警,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开导,两个多小时后,这一对吵闹的兄妹终于慢慢冷静下来,彼此敞开心扉,倾诉自己的苦衷和本意。几个月的心结打开,哥哥也主动提出愿意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妹妹脸上终于绽放了释怀的笑容。

  人人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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