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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2020-05-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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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书,那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请求变更和撤销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单说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没有意义的,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也就是说他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离婚的它才生效,不离婚这就是一张白纸,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后这个协议书就永久有效,生效后如果发现这个协议书有问题,反悔或者请求变更撤销的,这个必须是在班里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才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一般规则,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其内容可以涉及到俩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写好签名后,双方签字直接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毕竟感情的东西分割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双方的直接利益。

  双方办理离婚证后,协议就自然生效,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各自的东西,协议生效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耍赖不履行,这个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的,前提是这个条款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的时候一方隐瞒了财产实际情况,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个时候是可以就设计财产的部分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三、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途

  用于两人协议离婚时候分割财物,离婚后承担义务的协议,在去办离婚证时需要出具协议才能办理离婚,当离婚协议与法律规定内容相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为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只要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协商并写明就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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