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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妻子提出离婚要求

2019-11-10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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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谈善文中国法院网讯妻子张政秀在丈夫赵泽明离家出走一年多无音讯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提起。6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


作者:谈善文
中国法院网讯 妻子张政秀在丈夫赵泽明离家出走一年多无音讯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提起。6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张政秀与丈夫赵泽明离婚。
张政秀与赵泽明是滁州市南谯区花山乡唐郢村村民。两人自由恋爱并于1997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均是。张政秀婚前有一女,赵泽明婚前有一子。

两人婚后感情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嘴吵架,双方也未生育子女。2006年2月赵泽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无音讯。

赵泽明承包耕地1.5亩、山场2亩和水塘,砖瓦房三间、厨房一间,婚后双方共建厨房一间。2005年7月11日,两人曾达成协议,约定:如果离婚,赵泽明的房产、田、塘,所有权等归张政秀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打,被告于2006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对家庭,原、被告签订了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原告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应予支持。遂判决双方离婚,家庭财产按约定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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