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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的方式和技巧

2019-11-0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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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调解的过程中并不是说说话,随便问问当事人为什么离婚就好了。离婚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缓解夫妻之间的矛盾、挽救濒临崩溃的婚姻。由于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说到观点不同的地方往往会情绪激动,甚...

  导读:离婚调解的过程中并不是说说话,随便问问当事人为什么离婚就好了。离婚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缓解夫妻之间的矛盾、挽救濒临崩溃的婚姻。由于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说到观点不同的地方往往会情绪激动,甚至互相辱骂、暴力相向。所以,在调解的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的:

  1、 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 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

  3、调解技巧。

  调解时,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找出双方分歧的原因,以及减少差距的方案。观察当事人的表情,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走进调解人的思路。调解步骤要不留痕迹,最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后,再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适度公开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双方共同探讨调解思路与方案。在调解时,要注意营造调解氛围,注意抓住调解时机,把握调解的原则,以及注意个案时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

  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极为重视调解方法,及时把握调解时机,学习调解技巧,影响委托人,影响对方当事人,影响承办法官;调解结案,是保护自己当事人的需要,是双赢的需要,同时,也是律师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

[page]律师在离婚调解时要注意哪些问题?[/page]

  在进行调解时,律师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那么律师在调解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律师证件、授权委托书的出示

  律师的调解工作应该是很严肃的,出示《律师证》及《授权委托书》表明你的行为是在履行自己的律师职务,而不是替朋友或者亲属来沟通,在很多情况下,律师调解是一个案件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前置,对方当事人对与律师的沟通往往忐忑不安、甚至有恐惧的心理,在出示律师证件的时候可以面带微笑,以便为下一歩工作的沟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时间、地点的选择

  时间最好是选择在工作日内,如果周六日调解的话,地点的选择要慎重。

  地点:首选是律师事务所,离婚问题往往涉及到个人的隐私,私密性比较强,律师一般都会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这样可以保证当事人在陈述上比较冷静、客观,当然律师事务所的环境会为你上网或者打印材料提供方便。其次是咖啡馆,在北京的上岛咖啡、星巴克,一般都会提供上网服务,为你起草离婚协议书或者对方观点提供方便。

  需要注意的是:在与对方异性当事人的接触中,“家”这个地点是非常敏感的,你需要了解对方的学历背景、人品等问题,不要遭受对方的诬陷。如果对方只答应在自己家沟通,一定要选择白天,且必须两名律师同去,

  三、调解过程是否录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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