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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2020-01-1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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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然直接提起离婚诉讼也是可以的,法院在调解完夫妻关系后会出具离婚调解书,由双方签字。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双方签收即生效,但法院还是会下裁定。

  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法院所制作的调解书日期并不是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对此根本不用在意;事实上,法院制作调解书肯定要先于当事人签收调解书的时间。

  特殊情形:

  (1)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二、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婚调解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离婚调解书一般是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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