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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2018-11-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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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感情问题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将会遇到的问题,感情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对于感情纠纷问题首先要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严重侵犯自己的权益就要进行依法起诉解决。那么,婚姻纠纷怎么处理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在生活中的感情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手段还是以协商为主法律为辅,如果在纠纷问题过程中出现了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进行追究刑事责任,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姻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如下:

  一、遇到感情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二、离婚案件庭前调解是否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由此可见,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是法律程序要求。

  夫妻离异已经不单单是男女双方的事,它必然关系到双方的家庭、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在离婚诉讼中,虽然法院在解除婚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进行了判定,但由于双方矛盾深,有的在庭审中互相指责,有的在判决后互相刁难,有的长期躲避执行并拒付抚养费,有的则设置障碍阻止对方探视子女,更有甚者在子女教育中丑化对方形象,破坏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直接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庭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二是容易调解和好,由于庭前调解不拘形式,可以法官调解,可以邀请亲朋劝解,可以背靠背找矛盾,也可面对面做工作,容易取得彼此谅解,使得双方和好。三是协议便于履行,由于调解是出于自愿,双方对结果也认同,使得协议不仅当即或如期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三、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婚姻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婚姻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婚姻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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