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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精神赔偿费的条件是什么

2019-05-0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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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说白点就是没有感情基础以及双方之间生活无法继续,在法律上是规定双方男女之间感情确以破裂,这样会牵涉离婚之后关于精神赔偿费的申请情况。那么面对离婚申请精神赔偿费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一问题,希望找法网小编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申请精神赔偿费的条件是什么

  1、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4、最重要的是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时间要求。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离婚时提出精神赔偿。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离婚,也未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则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精神赔偿的诉讼。

离婚申请精神赔偿费的条件是什么

  二、什么是离婚精神赔偿费

  离婚精神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额最高标准是什么吗

  1、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都是考虑的因素。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申请精神赔偿费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由此您得知离婚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一方遭遇到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就有机会申请。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法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找法网优质的律师们一定就您的困惑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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