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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2020-02-0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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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女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的,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以后,夫妻双方当事人结束了原有的婚姻关系后,是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的,也可以与他人登记结婚。离婚是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无论是几婚离婚,办理时需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二、二婚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诉讼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三、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无论是几婚离婚,办理时需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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