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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的赔偿款不赔怎么办

2019-02-1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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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离婚协议赔偿只要有相应的离婚协议,那就可以起诉。那么,离婚协议书上的赔偿款不赔怎么办?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上赔偿款不赔怎么办

  《婚姻法》第46条赋予离婚纠纷中的无过错的当事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该请求权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主张,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后的特定期限内提出,或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的特定期限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书中达成的补偿条款,系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的赔偿,不应适用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

  而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精神损害赔偿强调必须与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相匹配,而离婚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给付赔偿款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离婚协议书上的赔偿款不赔怎么办

  二、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

  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感觉大错特错。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三、离婚协议书赔偿问题

  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上的赔偿款不赔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协议书上规定的赔偿款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付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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