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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而假离婚,风险有多大?

2016-09-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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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随着各种调控传闻的不断被放大,全国各地多个婚姻登记中心又开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协议离婚高峰,上海仅周六一天就有近百对夫妇办理协议离婚。究其原因,竟是为了买房而假离婚。

  一、假离婚或使人财两空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买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省钱。大家都知道,现在买卖二套房会牵扯到一大笔税费,有些夫妻为了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税费、首付款,会选择假离婚,然而到最后,却人财两空。

  二、案例教训

  40岁的李先生在2012年与妻子赵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女儿诞生。随着女儿逐渐到了上学年龄,为了能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夫妇二人商量着打算购买一套学区房。由于夫妇二人名下已经有两套住房,再购买学区房会受到多种限制,李先生便和妻子商量,打算先卖掉名下的一套住房后,再购置学区房。然而,赵女士否定了他的这一提议,并提出二人可以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把两套住房均过户到她一人名下,然后再由李先生以个人名义购买学区房,等买完学区房之后再复婚。眼见女儿上学的年龄一天天接近,为尽快购买学区房,李先生最终同意了妻子的提议。离婚后,李先生借钱购买了学区房。没想一切办妥后,李先生找到赵女士提出复婚要求,却遭到拒绝。

  1、财产风险

  在法律上,假离婚就是真离婚,夫妻一旦离婚,所有财产将进行分割,再次购房后产权也是在其中一人名下。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也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人财两空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弄假成真”,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

  有的夫妻担心与对方假离婚后弄假成真,所以想提前写好“假离婚协议”作为保障。律师表示,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将会以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等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留存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准,而当事人也可能会落得人财尽失。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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