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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办理

2018-06-20 16: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夫妻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但如果不幸离婚了,共同财产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以后还要面对房产证上减名字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办理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夫妻离婚后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进行分割之后,可能需要减掉房产证上的名字,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办理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的操作步骤:

  1、离婚双方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已公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

  注意: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

  二、房产证没有下来是不能减名字的,需要按揭贷款还清才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三、产权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情况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办理,离婚房产减名字,如果过户前,已经把贷款还请,只需带双方身份证,离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到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更改,如果离婚前贷款没有换完,房产证是抵押在银行的,无权办理任何关于房屋产权的手续,只有银行授权同意,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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