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其一为协议离婚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二为诉讼离婚方式,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到法院,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办理。
一、协议离婚
办理地址说明: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户口或一方户口在北京,可直接到有北京户口的一方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北京,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
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相关收费: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诉讼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如果双方不是北京户口,诉讼离婚可以在北京的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但必须提供被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明,需要居委会出具。否则就要回原籍起诉。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北京离婚登记方式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双方如果在离婚书有分歧,就需要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商好的离婚,则是到民政局去办理,以上就是北京离婚登记的办理方式,如果大家有什么离婚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我们找法网来寻找相关的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