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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2018-05-3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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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复婚登记的有关知识。

  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复婚登记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找法网小编在上文为大家介绍了复婚登记的材料等相关内容。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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