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我与前妻在2010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她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因为孩子的原因,现在我们打算复婚,请问她在离婚期间所欠的债我有义务替她偿还吗?
孟律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婚后配偶是否应当偿还,要看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没有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则属于你前妻的婚前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替她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