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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遗失结婚证 房产过户受阻

2012-12-0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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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结婚证丢了,户口又不在一起,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受阻3月20日,杏花岭区旱西关西社区一位八旬老人,拨打本报社区热线称,她想把一套房子赠与子女,由于结婚证丢失,不能

  结婚证丢了,户口又不在一起,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受阻

  3月20日,杏花岭区旱西关西社区一位八旬老人,拨打本报社区热线称,她想把一套房子赠与子女,由于结婚证丢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她曾请求社区为她和老伴出具一份婚姻证明,结果社区称不能为她出具这样的证明,让老人苦恼不已。

  结婚证丢了多年

  这位求助老人今年86岁,是旱西关西社区的居民。最近,她和老伴准备将一套房产赠给小女儿,他们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事。原来,房地局的办事人员要求老人出示结婚证。但因他们的结婚证已经遗失多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据老人回忆,她和老伴是上世纪40年代在农村结的婚,当时政府办理的结婚证只是一张薄纸,上面连照片也没有贴。婚后,他们多次搬家,结婚证早就不见了踪影。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后来也没有补办。此外,老伴儿的个人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后来一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老两口的夫妻身份没地方能证明。

  社区只能开居住证明

  “上周五,老人来社区,请求我们为她开婚姻证明。”旱西关西社区工作人员称,依据有关规定,目前,社区只能为居民出具居住证明,因此不能满足老人的请求。最后,他们给老人开了一份居民居住证明。社区同时还建议,老人可以把老伴户口迁移到家里,户口本标明了他们的夫妻关系,也可以作为婚姻证明。“老人可以把老伴儿的户口迁回家。”杏花岭区三桥派出所有关工作人员说,按户籍管理规定,因老人老伴户籍属集体户,她可委托单位负责户籍管理的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将户口迁到家庭户籍。但是,除非两位老人提供婚姻证明,否则户籍上也不能标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补了结婚证才能过户

  对此,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房地局办证大厅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按有关规定,两位老人办理房产赠予手续,因属于财产赠予,必须提供夫妻婚姻证明等材料。但是,因社区属于居民自治组织,不具备独立行政能力,社区即使出具婚姻证明,他们也不能作为依据。“两位老人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请求上一级政府部门出具证明。”该工作人员称。

  补结婚证有点儿难

  3月21日,记者来到杏花岭区婚姻登记处。“居民丢失结婚证可以补办,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按有关规定,旱西关社区这两位遗失结婚证的八旬老人,其情况属于档案遗失类问题。

  针对这种婚姻登记保存不完整,只要出具档案遗失证明,可在户籍所在地补领结婚证。按规定,他们补办结婚证需提供的证明包括:双方单位证明(双方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需加盖人事或劳资章)、社区居委会证明、两人以上的证婚人证明(签字并按手印)、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近期)。“办理手续时,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这位工作人员说。

  据记者了解,这位求助老人老伴因病常年卧床,出门不便,其原工作单位因现已破产,多年未有联系。目前,无论是需要亲自到现场办理结婚证,或者寻找原单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像他们这样年逾八旬的老人来说,实在有点难。

  补办结婚证难,两位老人可以办理婚姻关系公证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公证处。太原市公证处一位工作人员称,按有关规定,公证部门对外不提供婚姻关系公证服务,建议两位老人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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