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领结婚证并没有要求必须在某一方办理,新人可以提前商议确定好去男方还是女方处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为了保证登记的良好秩序,各地民政局都鼓励新人在登记前进行预约。新人可在登记前几天登陆本地民政局的官网或者关注公众号进行预约。
根据预约时间携带好准备好的证件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员确认资料准备齐全后各自填写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保证信息填写正确后交由登记员审核。
登记员确认信息无误后,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一项签字,随即开始结婚证的办理。若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登记员会详细说明原因,新人择期登记。
(1)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2)身份证上信息与户口本不相符需要提前去民政局进行修改。
(1)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集体户口卡以及盖章后的集体户口主封面页;
(2)户口本丢失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1)可在登记现场拍摄,也可提前在照相馆拍摄;
(2)选择在登记现场拍摄的新人需要额外准备20-60元拍照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结婚证办理地点是哪里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结婚证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假如女方常住的户口是异地的,那么结婚证也可以到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