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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怎么撤销

2020-07-2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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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的婚姻情形仅指受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关系。那么,可撤销婚姻取得结婚证怎么撤销呢?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可撤销婚姻的相关知识吧。

  一、可撤销的情形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证怎么撤销

  二、撤销婚姻的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其婚姻关系的。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考虑到被胁迫的一方,在结婚时,虽然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但有可能在和他人结婚后,组建了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关系还不错,特别是在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与对方、与孩子更有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法律将是否否认其婚姻效力的申请请求权交给受胁迫方,并要求其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受胁迫方不想维持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宣告该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最初受胁迫,但后来愿意共同生活,则可以放弃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撤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三、撤销婚姻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此时结婚证就会失去法律效力。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相信大家对结婚证怎么撤销有了一定的了解,存在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向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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