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继承渊于古代罗马法,现代很多国家民法均采用这种继承方式。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限定继承权是什么意思。
一、限定继承权是什么意思
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的一项继承原则。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但这一责任仅以继承人所得遗产中的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对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不予限制。
二、我国关于限定继承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明文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样就不需要由继承人声明限定继承。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三、国外关于限定继承的规定
日本民法规定,继承人想进行限定继承时,必须在知道继承开始起3个月内把遗产目录提交家庭裁判所,作出限定继承意见表示。
有的国家民法规定,如继承人有隐匿遗产或在遗产清册中有虚伪记载,则丧失限定继承的权利,将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限定继承权是什么意思,限定继承指继承人仅在其所得遗产的财产权利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对超出遗产中财产权利的债务有权拒绝偿还。没有自由继承之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