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人去世留存疑遗嘱 保姆子女谁有继承权?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继承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继承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孤寡老人与保姆夫妇合伙买房,死后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保姆夫妇。但老人亲手所写遗嘱并未书写完整,仅有保姆夫妇代书遗嘱一份,且老人子女称父亲曾遭到保姆殴打,不可能将财产留给保姆夫妇。一份遗产,两份遗...

  孤寡老人与保姆夫妇合伙买房,死后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保姆夫妇。但老人亲手所写遗嘱并未书写完整,仅有保姆夫妇代书遗嘱一份,且老人子女称父亲曾遭到保姆殴打,不可能将财产留给保姆夫妇。一份遗产,两份遗嘱,疑点重重,遗嘱继承在何种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之间是什么关系?近日,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办案法官将为大家解析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常识。

  基本案情

  遗嘱真伪存疑

  保姆子女共争遗产

  张某系一名退休教师,由于早年离异,子女又在外地,一直独自生活。考虑到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张某聘请了保姆王某照顾其饮食起居。2009年,张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合伙购买了一套住房,因张某年老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故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王某夫妻的名字。2011年3月30日,张某与王某夫妻签订协议明确合伙购房事实,约定张某对该房屋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2013年12月16日,张某生病住院,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但并未书写完整,后张某去世。而王某夫妻于12月24日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了一份代书遗嘱,这份遗嘱上写明:张某个人名下的一套住房及室内所有物品遗赠给王某夫妻,个人存款等由王某夫妻领取、支配,王某夫妻负责料理张某后事,儿女不得干涉。

  法庭上,王某夫妻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张某遗产,但张某子女称父亲生前曾两次向派出所报案称王某经常殴打自己,是“家贼”,还曾写信给儿子儿媳诉苦,不可能把财产留给王某夫妻。经司法鉴定,王某夫妻提供的代书遗嘱上的签名与张某签名样本字迹“可能非同一人书写”。

  法官说法

  代书遗嘱

  无遗嘱人真实签名无效

  该案主办法官介绍,此案虽然分歧较大,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依照法律规定,王某夫妻不能继承张某遗产。

  理由有二:第一,本案中代书遗嘱的真实性无法确定。王某夫妻在诉讼中提交的代书遗嘱经司法鉴定,遗嘱上“张某”署名与张某签名样本字迹“可能非同一人书写”。该鉴定结论是一种倾向性意见,即遗嘱上张某的签名倾向于不是其本人所为。在立遗嘱时,张某是有一定书写能力的,其亲笔书写了一部分遗嘱,因生病不能把遗嘱写完,但其完全有能力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据此可以认定该份遗嘱的真实性不能确定。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王某夫妻提供的遗嘱缺乏“遗嘱人签名”这一要件,故遗嘱不能成立。

  第二,张某将遗产赠送给王某夫妻与现实情况在情理上不符。虽然张某在聘请王某为保姆后,确与王某夫妻合伙购买房屋并共同生活,同时,据张某子女称,张某曾为王某购买了一辆价值8万元的轿车。从这点来看,张某与王某夫妻的关系是很亲密的。但据查明的事实,张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张某的确曾向派出所报案称王某夫妻经常打自己,是“家贼”,并写信给儿子儿媳诉苦,说王某“肯定是个惯偷”“我是不会要她服务了”“房子捐赠国家或养老院” 等,表明后期张某与王某夫妻之间的关系恶化,只是因年迈等原因暂时没有解决的办法。据此,张某将遗产赠送给王某夫妻与情理不符,那么,王某夫妻提供的代书遗嘱内容不应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第22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上所述,依据《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由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规定,王某夫妻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而应当由张某的子女按法定继承分配该遗产。

继承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923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继承法律师团,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