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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您要做什么?

2016-07-2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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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予以劝阻或者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劝阻、调解,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或赡养费的判决。对于家庭暴力涉及的法律问题,受害人可以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如果因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而申请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生活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在某种程度上比肉体的伤害更可怕。

  3、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

  (1)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报案。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没有报案能力的人,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其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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