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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受访者希望立法防治家暴 “冷暴力”难鉴定

2014-11-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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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3日,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家庭暴力情况调查(详见南方日报·广州观察14日报道),有逾半数的社区(55.1%)反映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高学历和高收入群体对冷暴力更加敏感。专家认为,当下反家暴维权威慑...

  13日,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家庭暴力情况调查(详见南方日报·广州观察14日报道),有逾半数的社区(55.1%)反映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高学历和高收入群体对“冷暴力”更加敏感。专家认为,当下反家暴维权威慑力不足,唯有通过立法才能解决制度性难题。

  专家称“冷暴力”难于进入立法范畴

  市妇联的调研发现,80%的被访者认为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90%以上的被访者认同应专门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通过法制手段防治家庭暴力。

  绝大多数受调者认为,殴打、恐吓、辱骂、夫妻间性暴力等是家暴行为,而对于近年来逐步被大众认识的“冷暴力”,被访者的认识存在一定分歧。

  56.9%的被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48.5%的被访者认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活属于“冷暴力”。调研还显示,高学历、高收入群体对“冷暴力”更加敏感。

  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分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说,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经济制裁和语言暴力是“冷暴力”的表现形式,施暴者使用“冷暴力”的目的是“让另一方认为自己是一个无用的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尊严感越强,所以他们对‘冷暴力’更加敏感”。

  记者了解到,2011年3月,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起草完成,同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目前该草案还在征求意见中。

  宋耀红告诉记者,《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未列入“冷暴力”,究其原因一是“冷暴力”取证更加复杂和困难,二是鉴定“冷暴力”时需要心理评定专家介入取证,目前中国还没有具备该条件,如果仅由法官判断是否为“冷暴力”将非常困难。

  反家暴庇护站两年仅17人入住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对于家暴受害者的社会救助还不够完善。

  广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揭河经常接触家暴家庭,每次进行调解前,她总要联合当地居委会和司法部门上门调解,遇到特殊情况,还要邀请警察协助。“有一名残疾人施暴者对他老婆说,每次打完你你找妇联上门维权,下回我连妇联的人一起打。”揭河说,有的施暴者并不把妇联维权看在眼里。

  宋耀红认为,妇联是社会群体团体组织,在家暴维权中不具备执法权,因此市妇联更应该做好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建设,让更多家暴受害者感受到社会救助的存在。

  市妇联告诉记者,广州有6家反家暴庇护站,分别位于萝岗、天河、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记者发现,2012-2013年,6所庇护站共为17名妇女、儿童提供69次庇护,其中有一名妇女共入住53次,入住受害者绝大多数是为市外户籍。在最近两年里,增城、花都和番禺庇护站没有人员入住。

  ■链接

  广州反家暴如何维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还在征求意见中,但是广州的基层法院和社区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创新性为反家暴探索了一些可行之处。

  一.“零家庭暴力社区”。越秀区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实现了家庭暴力的综合防治,为广州市进一步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

  二.“家事审判合议庭”。黄埔区法院试点家事审判“黄埔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人身保护令”。2011年4月,白云区法院出具了广州第一份“人身保护令”,该举措将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保护,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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